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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慕书斋 > 从同福开始横推武林 > 第140章 游览
 
  (不用订阅,成绩太差,到月底准备完结。)

  两天之后,雷霄望着三峡两岸险峻瑰丽的景色,心中暗暗赞叹。

  击杀了归海一刀和上官海棠之后,雷霄经过傻妞的检查,发现阿鼻道三刀对他的心境留下了隐蔽的后患,若是不管不顾,日后他武功难以存进。

  而傻妞给出的建议是旅游放松心情,消减阿鼻道三刀带来的负面情绪影响,因此雷霄便像个普通旅客一般,从河间府开始游历,后来在三峡渡口上了一条游览画舫,直接乘船前往荆州的巫郡。

  长江在流经益州盆地的东缘时,冲开崇山峻岭,夺路奔流形成了壮丽雄奇、举世无双的大峡谷,即长江三峡!

  三峡西边起始是益州著名的白帝城,东至荆州的南津关,由瞿塘峡、巫峡、西陵峡组成。

  雷霄上船的渡口,其实已经过了瞿塘峡,而是在巴东城境内的巫峡开始。

  从巫峡到西陵峡一共两万余里的险峻江道,其中容纳了无尽的旖旎风光,是长江上最为奇秀壮丽的山水画廊。

  这里两岸崇山峻岭,悬崖绝壁,风光奇绝,陡峭连绵的山峰基本高出江面千米以上,犹如两扇门板一样将江道夹在中间。

  三峡境美景和古迹众多,最著名的有丰都鬼城、屈原祠、白帝城、青龙瀑布、神农溪、香溪等等。

  巫峡群峰重岩叠嶂,两岸峭壁如同巨人般对峙,江面烟笼雾锁,江水汹涌奔腾,惊涛拍岸,百折不回。山上奇石嶙峋峥嵘,千姿百态,似人若物。

  随着画舫飞驰而过,偶尔能见到峭壁底部露出黑幽幽的溶洞,一眼望去奇形怪状,空旷深邃,神秘莫测。

  这里的一山一水,一景一物,无不如诗如画。伴随着画舫歌伎的说拉弹唱,结合了众多地方上的美丽神话,不由令人心驰神往。

  在未来三峡早已经消失,因此雷霄没有看过三峡,这回看着这条气象万千的山水画廊,感受着扑面而来的充沛水汽,不觉心旷神怡。

  可惜他不是诗仙李白,肚子里不仅没有墨水,而且还少了点浪漫情怀,做不出“早发白帝城”这样的旷世名篇。否则也很想赋诗一首,抒发自己此时的心情。

  雷霄本想在宓镇上船,出了益州后就下船,结果被三峡两岸风光所迷,一直到了西陵峡尽头的秭归。

  秭归是屈原故里,传说屈原有一位贤姊,闻屈原被放逐,亦同时来归。“秭”通“姊”,故名秭归。

  秭归是座大城,位于荆州南郡,是楚国国都江陵的西面屏障。

  雷霄一路舟船劳顿,进了秭归不愿立刻离开,便在城里找了一家客栈住下,研究起了手里的连坞藏宝图。这是他杀了万三千后,获得的一张藏宝图,藏着万三千全部宝藏。

  地图的具体地点是在并州南部的魏郡,卫国国都朝歌的附近。

  不过,朝歌距离他现在所在的秭归,何止数万里之遥,几乎要横穿整个中原地区。

  这里是属于九州的龙脉,华夏民族最早的文明发源地!

  雷霄从秭归出发,先要穿过整个荆州北部,然后北上相继穿过豫州和兖州,最后才能到达并州的魏郡。如果他真能完成这趟旅程,并平安归来,那就真算是做到了“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”的历练地步。

  雷霄一路游玩过来时,最喜欢在进入一座城池后调整身心之余,去茶馆或是戏院听一些历史传说和历史剧。

  他原本对于这些古文明历史兴趣不大,但拥有傻妞后强迫自己学习,后来却反而时常会沉浸在古文明的历史长河之中。

  豫州夹在黄河和汉水之间,此地田土肥沃,城镇密集,人文情怀浓郁。

  对比起荆州和益州,民风显得更加古朴纯粹。虽然毗邻荆州,却没有荆州的靡靡之风,民众百姓尚武崇文。

  雷霄偶尔走在官道上,经常能听到田间放牛娃用稚嫩的口音,朗诵诗经,哼唱一些朗朗上口的童谣。

  每逢这个时候,他总是会放慢脚步,一边观赏道旁连绵起伏的麦浪,一边倾听着这些古风浓郁的诗文童谣。摇头晃脑之间,感觉自己似乎也成了一个背着书筐游览天下的年轻书生。

  古人说的不错,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,就是在这么轻松写意的环境下,雷霄不知不觉便消除了阿鼻道三刀的后遗症,仿佛水到渠成,丝毫都没有苛涩迟滞之处。

  不过,宛丘跟朝歌已经非常近了,这趟行程差不多就要到头了。

  一想到这个,雷霄就感觉心中有些惋惜,相比起习武,他其实更喜欢现在这样走走看看,游遍大江南北,阅览这天地间的秀丽风光。

  可惜这世间有太多威胁到他生命的事情,还有太多让他看不顺眼的事情,所以他只得勤练武功,以备不测之需。

  ……

  朝歌比他想象中的规模要小得多,或许是因为豫州人口密集,所以这座城的规划没那么大气,城里无论官道坊街都比成都要狭窄。

  不过,街边道旁的商铺倒是都很热闹,商贩货郎的叫卖声不绝于耳,花楼戏馆门前还有众多拉人的小厮,整个城市一片繁华热闹的景象。

  “中行九十九连坞”并不在朝歌城内,雷霄来此是为了打探消息,看看此时城内对即将开启的“中行九十九连坞”,有什么反应没有。

  他在城门处亮了青城的身份牌后,城卫就直接放他进门了,作为仙武宗门的武者就有这点好处。天下列国诸侯虽然挺多,但一路走来,却也能畅通无阻。

  雷霄一边观赏朝歌城的街景,一边朝城市的中心走去。

  这个时代的城市,布局都有点像,主要是依照相似理论的风水布局,还有就是坐南朝北的传统习惯。城市中心更靠近王宫和官宦的府邸,所以实力和规模比较大的客栈茶馆都会在那里,也能打听到更多的消息。

  等他来到了城市内圈,惊讶地发现这边有一部分街道在布置花灯和锦带,似乎有大人物要过来。

  雷霄在一家悦来客栈安顿下,不过没有睡觉,而是去了临街的二楼酒肆吃饭,随便向堂倌打听起情况。

  “嘿,公子刚来朝歌,故而不知,这边的布置是为了欢迎王女。”小二掂量了一下手中的银两,很是敬业地解释道。

  “小哥见谅,某刚从荆州过来,不知此地情况,敢问这王女前来朝歌所为何事啊?”雷霄好奇地问道。

  “原来公子是外地人,那就难怪了。”小二笑道,接着便详细地解释起来。

  原来这位王女是武德帝叔叔赵王的女儿,刚刚受封朝歌。

  “公子在本店多坐一会,说不定等会还能看见王女的绝世风华呢?”

  “不会吧,王女如此高贵的身份,岂会在大街上抛头露面,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看见?”雷霄不由笑道。

  “嘿,公子这就说错了,您从荆州来,见多了轿子驿车。可我们赵卫两国却不兴这个,王族也多持鞭骑马,到时候可不就能见到王女的真面目了?”小二颇有些自得地说道。

  “哦,那倒要见识一番!”

  雷霄知道这是小二揽客手段,这小子哪里知道王女什么时候到……不过,他左右无事,反正都是打探消息,待在客栈二楼听听酒客们的闲聊八卦也不错。

  或许是他这段时间真的运气很好,在酒楼自斟自饮了小半个时辰,还真的见到一群衙役和壮班过来维护起官道秩序。

  “这么巧?”雷霄自嘲地摇头一笑,这肯定是那位刚刚提到的赵王女到了。

  果然在片刻之后,杂乱的马蹄声在官道的尽头响起,一群锦衣骑士率先开道而来,后面跟着一大群服饰鲜明,打着掌扇和礼杖的宫人侍卫。

  官道两旁的酒肆茶楼人头攒动,一大帮人都伸长了脖子朝赵国的队伍看去,希望见一见这位赵王女的花容月貌。

  雷霄喝酒喜欢靠窗,这会倒是占了个好位置,转头便能看见下方的官道。

  可惜的是他没见到那位赵王女,跟客栈店小二吹嘘得不同,这位赵王女看起来性格内向,并没有持鞭驰马,展现一下燕赵儿女的豪迈风采。

  远远望去,队伍中央是一辆巨大的厢式辇车,车身雕饰富丽华贵,由八匹龙驹拉乘。看起来这位赵王女在赵国一定相当得宠,否则出行哪有这种气派。

  “唉~”酒肆里响起一片轻叹,估计酒客们都有些惋惜,旋即便对着赵国的队伍指指点点,点评起那些锦衣骑士和王女的銮驾来。

  “去去,快走开,到别处去!”雷霄耳聪目明,在赵王女车队闹哄哄过来之时,忽然听到了一阵压低了嗓门的不和谐声调。

  他低头朝窗下看去,只见是客栈小二正在驱赶一个缩在墙边角落的小乞丐。

  朝歌虽然繁华,但也避免不了阴暗的角落,每个城市都有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和乞丐。

  他们或是没有一技之长,又或是身有残疾被家人抛弃,又或是年老体衰、无人照料等等。

  “朱门狗肉臭、路有冻死骨”,人间悲惨之事也并不少见。

  很多时候,雷霄对这种事情都选择了漠然以对。

  不过,今天眼下的这一幕却让他有些莫名的触动。

  他坐在酒楼中好酒好菜,逍遥人生。底下又是鲜衣怒马、高贵风雅的赵王女鸾车,中间却夹着一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,缩着瘦弱身板的小乞丐。

  雷霄忽然觉得眼底有些湿润,心中荡漾着一股莫明的情绪,悻悻然地一声轻叹。

  “如果我当初没有遇见师傅,或许……”

  “将他带上来,再弄些吃食!”正在驱赶小乞丐的店小二,耳中忽然听到了一个细入蚁语的声音,顿时不由吃惊地转头四顾,以为自己耳鸣了。

  “上面,靠窗!”

  店小二抬头一看,果然发现开头出手阔绰的那位公子在朝他招手。

  “可是……”店小二动了动嘴唇,神情有些犹豫,只是当雷霄取出一锭纹银敲了敲窗栏之后,他就立马照办了。

  只要有人付钱,掌柜就不会找他麻烦,他还能落下一些赏钱。

  再说,小乞丐栖身的角落,虽然不至于挡住客栈门面,但今时今日是赵王女来访,这里旁边多了小乞丐就有些影响人的感观了,还不如领到店里面来,起码赵王女看不见。

  店小二将小乞丐带到雷霄面前,接了银锭便去准备吃食。

  “坐吧,吃点东西!”雷霄咧嘴一笑,抽了双筷子放到小乞丐面前。

  只是小乞丐却被他表情吓了一跳,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步。

  “放心,某不是什么坏人,只是可怜你。”雷霄找了个借口,点了点长凳。

  “坐吧,等你吃饱就可以走了。”

  小乞丐乌头篷面,满脸的泥巴和黑灰,根本看不清相貌。

  虽然他身上套着一件很厚的破棉袄,但依然能看出身材干巴瘦弱,跟个竹竿似的。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直在乌溜溜直转,透着一股子灵性。

  听到雷霄如此说,他这才点了点头,小心翼翼地坐在长凳上,对着雷霄吃了一半的酒菜发呆。

  “不饿……还是不合胃口?”雷霄微一挑眉。

  小乞丐闻言,不由横了他一眼,这才伸手抓向筷子。不过,他手到中途,忽然一顿,歪了歪头,便扒拉过面前的盘子,直接用手抓着吃了起来。

  雷霄看着嘴角直抽抽,不由地放下了筷子,被这小子的小黑手抓过,他还怎么吃。幸好他刚才又多叫了一桌酒菜,否则自己就要先饿肚子了。

  小乞丐见到雷霄停了筷子,这才嘴角微微翘起,似乎有点小得意。

  雷霄只觉一阵不爽,心里暗道社会边缘人士,果然性情有些叛逆。不过,人是他叫上来的,倒是不好翻脸发脾气。

  “你叫什么?”

  趁着店小二还没端来新的酒桌,雷霄百无聊赖地问起小乞丐。

  “旺,旺,旺……旺仔!”小乞丐似乎有点结巴,扯着嗓子,粗声粗气地回道。

  “咳咳~~好名字,好名字!”雷霄差点一口酒呛到气管里,脸都给憋红了,忍着笑应了两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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